【热点解读】山东地区以煤定焦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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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热点解读】山东地区以煤定焦政策解读

来源:一德菁英汇  文:一德期货黑色事业部

山东地区6月8日再次传闻将在6月份起进行焦化企业限产。根据网上流传文件显示,当前山东省焦炭产能还有4600万吨,钢焦比为0.57。此前安阳地区钢焦比超出规定蹭进行通报,与山东省情况基本一致。因此需压减焦炭产能,消除隐患。

文件中规定将山东省2021年焦炭产量控制在3200万吨水平,其中合规产能100%予以认定,违规项目,按建成装置的75%予以认定,非钢焦联动企业按建成装置的65%予以认定。产量控制方面,钢焦联动企业按照产能的100%组织生产,非钢焦联动企业按认定产能的95%组织生产。

随后,文件公布了各焦化企业产能认定及产量控制比例,焦化产能认定共3308万吨,产量认定共3204万吨左右。

这一比例,与此前山东地区公布的“以煤定焦”比例基本一致。因此,我们基本可以认为这两个政策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即将焦炭的总产量控制在3200万吨左右这一水平。

若按照当前山东焦企100%开工计算,实现3200万吨产量需要焦企全年平均开工率在70%左右。

根据钢联数据,当前山东实际有效产能约在4300万吨左右,远大于文件中核定的产能3308万吨,以及产量控制的3200万吨。因此从产能角度来说,山东地区焦企面临着较大的产能压减压力。

不过去年山东地区曾出台类似文件,通过实施“以煤定焦”的方式,对钢焦联合企业、产能100万吨以上的企业、产能100万吨以下的企业、炭化室高度4.3的企业分别按照产能的76%、70%、60%、60%核定产量,实现全年产量目标控制在3200万吨水平。

对比来看,去年该文件公布于去年5月末,与此次山东省公布的文件时间节点基本类似。且文件最终的要求完全一致,即焦炭产量控制在3200万吨水平。仅实现的方式今年除了“以煤定焦”,还加入了“以钢定焦”相关内容。

去年,我们曾在文件公布后亲临产地调研,当时政策有一定执行,但执行力度略低于市场预期。

不过,从统计局公布的山东省焦炭产量情况来看,具体如下:

目标:不超过3200万吨焦炭产量。

去年统计局数据3162万吨左右产量。

若按统计局数据,1-4月累计产量是低于去年同期的,今年压力不大。

且后期山东地区仍有产能待淘汰,按此推算,此次文件对后期山东地区焦化企业生产影响有限。

另一方面,当前第三方资讯公司对于华东地区焦企的现有开工率统计数据并不算高。

钢联资讯上周统计华东地区焦企样本开工率约在68.4%附近,上半年至今华东地区焦企平均开工率约在72%附近,数据与统计局结果类似。按照钢联统计山东当前有效产能4300万吨来看,维持这一开工率,山东省完成全年的产量控制目标并无明显难度。

但另有部分第三方数据统计华东地区焦企整体开工率相对较高,与统计局口径相差较大,建议参考统计局数据计算。

当前焦炭整体仍处于供需平衡偏紧的状态。我们若假设上半年山东焦企开工率为90%,后期山东地区产量限制若严格执行,焦炭供应量或将下降2万吨/日以上,进一步加剧当前的焦炭供需缺口。

焦炭库存目前处于绝对偏低水平,山东地区焦炭生产如果出现明显变化,或将对华东及部分华南地区钢厂焦炭库存形成较大影响。

责任编辑:李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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